青島女生金某,欲在濟南火車站到濟南火車西站轉車去泰安,代某在濟南火車站遇見了金某,隨即與其搭訕,表示可送金某去,收費50元,最後,兩人以30元的車費價格談妥。經過一番周折,代某用電動車轉三輪車將金某帶到了其住處,對金某實施了多種傷害。這劇情並不複雜,但結果卻讓人扼腕嘆息。
  “你認為重慶女孩高渝的殞命主要怪什麼?”在這項有十幾萬人參與的調查中,66%的人選擇了安全意識差,34%的人選擇了公交系統不便。但在金某遇害一事上,公共系統不便帶來的“黑車拉客”因素可能要甚於“安全意識差”這一原因。
  當一個女孩獨自一人在外地,要去火車站這樣人流量高、混亂不堪的地方時,必定會顯得孤獨膽小,而且要到火車站趕火車,當然是越快越好,這符合大部分人的心理。如果交通方便,沒有黑車,或許金某能通過正規渠道,要麼坐公交,要麼打的完成這段旅程。可現實是,打的難,打的貴,公交車不知什麼時候會跑過來一輛,還不報站。我想,無論是誰,都可能選擇另覓它途。這時任何的信息都可能是一種關懷,而任何的關懷都可能都是“救命稻草”。金某能夠坐上代某的破電動車,除了自己的安全意識差外,“黑車”代表的乘車快捷和便宜,加之車主的熱情,可能都是一種誘因。
  在我看來,金某遇害有一定的偶然因素,但揭發的是以“黑車”為代表的非法公共產品的短缺、低效及對非法產品供應的監管不力問題。黑車因何而來?假如公共交通方便快捷實惠,黑車會有市場嗎?黑車當道,監管部門哪裡去了?無論是誰,在20來歲的年齡時都不可能那麼圓滑世故,見誰都帶著“壞人”的有色眼鏡。只有好的機制,才不至於讓壞人甚至是有作案傾向的“準壞人”做壞事。
  如果輿論一味怪罪已經受害的金某而不思索事件背後可能隱匿的社會因素,不僅會對其造成“二次傷害”,更不利於避免此類事件的重演。“太傻太天真”不是原罪,救火的最好方法是提前預防,保護女學生的最好方法是為廣大女學生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讓壞人“不想為,不能為,不敢為”。
  此事過後,微博上“女孩獨自外出搭車必須註意的7個小細節”以及“拒乘黑車!轉給身邊的女孩!”等內容瘋傳。黑車司機代某當然是罪魁,金某也理應有些安全常識,但除此之外,我們更要明白:黑車原本是可以被叫停的!
  文/肖綱領  (原標題:黑車原本是可以被叫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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